万秀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万秀区位于中国南方,广西东部,是梧州市所辖的一个市辖区。万秀区座落在梧州市鸳鸯江东面,位于梧州市区东部,东邻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、南连龙圩区、西邻蝶山区城区和长洲区城区、北接苍梧县,南临桂江、西江,与蝶山区隔江相望。西距南宁365公里;东距广州市260公里。万秀区是梧州市的商业的老城区和贸易主要集中区域,商业发达。万秀区总面积117平方公里,辖1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。2010年人口为15.28万。1951年11月,设立河道办事处。1953年5月,撤镇设立第一、第二区和水上区人民政府。1955年8月,撤销城区政府,改设城中、城北、和平、大河、抚河(桂江)、下关、红楼、石鼓、南堤9个办事处。1958年9月,撤销办事处,建立城南、城北和水上3个区公所。1960年4月,又分别改称为白云、万寿和鸳江3个人民公社。